救生員證過期 沒罰則

石文南/台北報導

台北市政府體育局會同消保官、衛生、消防、建管等單位,日前針對北市84家公私立游泳池進行聯合檢查,經初檢合格66家、35%的游泳池不符規定,在限期要求改善後,複檢合格17家,僅1家因未提供履約保證尚改善。

不過,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,抽檢中,發現有不少泳池的救生員證照都過期,也有救生員人數不足,在現行體育署所訂泳池管理規範,也沒有罰則,現階段只能用行政指導的方式請業者改善,已經建議中央盡快制定具體法規。(白鼻心按:早已說過教育部体育署針對救生員而不針對泳池業者,若非腦袋有問題,就是心理有問題。)

台北市體育局科長鄧伃珊表示,複檢不合格是台北市立成功高中委外廠商的游泳池,廠商未提供預售游泳票券的履約保證。

陳信誠表示,一旦泳池突然倒閉,購買月票、季票的消費者可能求償無門,已請業者在7月底前申辦完成履約保證。【2014/07/16 中國時報】

訊息來源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40716001559-2601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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