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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水湖僱人盯禁泳 台東議員:何不聘救生員?

台東活水湖7月起禁止民眾游泳。(記者黃明堂攝)

台東活水湖7月起禁止民眾游泳。(記者黃明堂攝)

〔記者黃明堂/台東報導〕台東活水湖因委外經營合約本月底到期,且業者不續約,台東縣府將回復以前禁止游泳的管理模式,還要聘「守望員」來勸阻民眾,民眾納悶,一樣要花錢,為何不聘救生員讓民眾游泳?

月底委外到期 縣府將立告示禁下水

 活水湖是廿多年前開發的人工水道,長一一○○公尺,五年前,縣府以首年權利金一元的優惠吸引業者投標經營,但業者慘澹經營,本月底合約到期後,將不續約,縣府打算收回將活水湖與森林公園做整體規劃,未來再考慮委外經營。

 過去五年由業者聘救生員,在特定時段維護民眾游泳安全,但七月起,縣府將設立未經許可,禁止擅入游泳、戲水等遊憩行為之警語告示及入口警語警示系統,以防範溺水事故。

7月起聘3守望員 輪班勸導勿戲水

 縣府還說,七月起將聘任具水域安全證照及專長的守望員三人,採輪班方式巡視活水湖,柔性勸導民眾勿戲水及游泳,屢勸不聽者,將會同警消單位,採錄影存證方式依法執行水域安全管理權責。(所以救生員要負責取締游泳者?)

 縣議員黃治維說,縣府這個邏輯怪怪的,合約到期就禁止民眾戲水、聘任具水域安全證照及專長的守望員,不是做災害預防、卻是要驅趕民眾戲水?活水湖有不少民眾習慣長泳,對禁止游泳也難接受,認為得天獨厚的環境不善加利用,真的很可惜。

 縣府說,活水湖屬開放性空間、且屬危險水域,考量無法評估及掌握個人游泳自救能力,為避免不可預期憾事發生,不適合開放民眾從事戲水游泳行為。

縣府:危險水域避免不可預期憾事

 另外,機關團體利用活水湖辦理活動,需檢送水域活動安全維護計畫,檢核活動相關救生員配置及緊急醫護機制,以確保水域活動之安全性。縣府強調,活水湖重新委外後,將規畫安全區域讓民眾進行水上活動。【2020/6/27 自由時報】

訊息來源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13824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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