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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進危險水域 可罰2.5萬
【蔡智銘、鮮明╱台中報導】暑假即將來臨,為避免溺水悲劇重演,台中市水利局昨公告轄區內危險水域,包括大甲溪、烏溪等多處危險水域,都禁止民眾戲水、游泳,違規者將處以五千至二萬五千元罰鍰。
將補助泳池門票
水利局長劉振宇說,這次公告的危險水域範圍包括:烏日區烏溪、貓羅溪、水里溪;大肚區大肚溪及烏溪水域;大甲溪水域自東勢區及新社區交界之天福橋起,經龍安橋、東豐大橋、長庚橋、埤豐橋至豐原區后豐大橋下游五百公尺處止;豐原軟埤仔溪水域自角潭路角潭橋起至豐原大道止,及豐原區八寶圳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三豐路止。
市長胡志強曾宣誓希望今年夏天達到學童「零溺斃」的目標,並允諾到游泳池游泳的中小學生,由市府補助一半門票費用,遺憾的是,根據台中市消防局統計,今年以來已有六件溺水案,四人死亡,其中包括一名溺斃大安溪的國中生;教育局長賴清標表示,暑假將試辦國小五年級升六年級學童的游泳補救教學計劃,將提撥經費補助四千名學童參加,課程結束後進行游泳能力檢測。【蘋果日報╱2012/6/28】
訊息來源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20628/343311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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