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童幼兒園泳池溺水 教育局罰負責人3

記者/張潼報導

台北市一所私立幼兒園今上午游泳課時,發生一起3歲男童溺水意外,男童被救起後一度意識不清,所幸最後恢復意識、生命穩定。教育局剛剛表示,園方提供不安全設施設備,將對園方開罰3萬元。

台北市教育局表示,園方提供不安全的設施設備,將依《幼教法》從重處幼兒園負責人3萬元罰鍰,並要求限期改善。如果1個月內未改善,會再按次處罰6000元以上、3萬元以下。

教育局說,除要求該幼兒園加強老師的安全危機意識外,須改善硬體設施,如加註標示標語、加強柵欄安全栓,甚至增設攝影設施,同步監視幼兒安全行為等。【2017/9/7中國時報】

訊息來源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70907004936-260405

感覺太有效率了,不太對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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