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108.5.17再依體育署公布內容修正
本文108.3.12再依水協會議內容修正
本文108.2.27據108.2.23草案修正
本文107.11.29據107.10.28版本修正
108.2.13 新增講習內容
107年9月20日體育署修訂學術科項目、方式及計分標準。(草案)
較7月11日草案,1.新增50公尺(游泳) 。2.新增綜合水考。3.修改踩水時間,由原訂5分鐘恢復為現行3分鐘。4.取消仰漂。5.取消原擬新增的「穿蛙鞋揹救援浮標帶(半浮)假人」。6.新增長背板時間標準為2分鐘(最終版為3分鐘)。7.新增新設項目時間標準。8.學科考試改為70分及格。
新辦法與107年以前辦法差異,詳見〈 108年度新版〈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〉與舊版考試內容之比較〉。
一、救生員檢定
1.報考資格
(1)年滿18歲(未滿20歲需家長同意)
(2)六個月內受訓證明
合格訓練單位: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、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、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、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、中華民國水域訓練檢定協會、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、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、中華海浪救生總會、輔英科技大學、中華民國競技與休閒運動教練協會
(3)8(原議16)小時基本救命術
合格訓練單位:社團法人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、中華民國急救技能推廣協會、台灣藍衣天使救護協會、中華民國紅十字會、台灣災難醫療隊發展協會、台灣老人急重症醫學會、社團法人台灣急診醫學會、台灣消化系內視鏡醫學會
(4)無特定犯罪紀錄(1個月內刑事證明)
1.傷害罪(過失除外)
2.遺棄罪
3.性侵害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、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
4.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
5.殺人罪章
2.測驗項目
學 科 |
|||
內容 |
命題方式 |
合格標準 |
說明 |
一、救生概論 二、水域安全常識 三、急救 |
是非、選擇各25題 作答時間30分鐘 |
70分 |
|
術 科 |
|||
內容 |
項目 |
合格標準 |
說明 |
一、基本能力 |
25公尺 |
25秒 |
蹬牆出發,不限泳姿 (原案為50公尺50秒) |
200公尺救生四式 |
5分30秒 |
蹬牆出發,擡頭捷泳、擡頭蛙泳、側泳、基本仰泳,眼睛全程在水面上 |
|
300公尺(取消) |
5分鐘 |
穿蛙鞋,蛙鞋最長65cm、寬30cm (本項目取消) |
|
踩水 |
3分鐘 |
|
|
二、救援能力 |
25公尺拖帶假人 |
50秒 |
拖帶假人25公尺。 (水中出發) 108.2.23改,現行辦法游25公尺,帶25公尺,1:40完成。新法只要拖帶,不用先游25公尺。 |
20公尺潛泳 |
合乎規定 |
蹬牆出發,過程中身體任何部位均沒入水中,姿勢不限 |
|
三、急救能力 |
心肺復甦術 |
合乎規定 |
雙人輪流操作 CPR+AED |
長背板救援 |
3分鐘 |
1位溺者,3位救者輪流操作,含快速上岸 (原草案為2分鐘) |
|
異物哽塞處理(含復甦姿式) |
合乎規定 |
操作哈姆立克法及復甦姿勢 |
|
四、救援器材的運用 |
拋繩救援 |
1分鐘 |
1.救者採任一方式(上、下、側)拋執,溺者距離救者10公尺。 2.繩粗7~9mm,繩長16.5~17.5公尺,材質為浮水繩。 3.第一次拋執未過者,得於時間內收繩再拋。 4..身體不得離繩。 (1.第一次拋擲前似不需收繩 2.不需把溺者帶回,僅需投擲至固定點即可) |
五、綜合評定 |
綜合水考(依審甄指示操作下列題組之一) |
合乎規定 |
溺者距離岸邊15公尺處1.救者跨步式入水→正面潛水接近→摟胸帶人3公尺2.救者蹬牆出發→正面接近→正面抱頭解脫3.救者打樁式入水→正面潛水背面接近→雙手拖腋帶人3公尺 |
二、證照展延
救生員證書有效期限三年,經累計「16小時以上複訓」合格及取得第十條第二款參加「參加安全講習活動」證明文件者,於效期屆滿前1個月前至6個月內(這句的意思據解釋為1個月內申請展延,而複訓需於六個月內進行)之期間,得申請證書效期之展延,每次展延期間為3年。
1.複訓
(1)複訓時數及內容:
1.學科6小時
2.實務操作8小時
3.複訓測驗2小時
(原為急救8小時,實務2小時,測驗2小時)
(2)考試內容
1.筆試70分
2.200公尺救生四式6分鐘(原為300公蛙鞋游泳(5分鐘))
3.水中頸椎受傷處理(3分鐘)
4.CPR+AED
(下表108.3.12新增)
單元名稱 |
內容 |
時數 |
基本能力實務操作 |
快速游泳 救生四式 踩水 |
3小時 |
救援能力實務操作 |
帶假人 潛泳 |
1小時 |
救援器材運用 |
拋繩救生 |
1小時 |
急救能力操作 |
CPR+AED操作 異物哽塞及復甦姿勢 頸脊椎受傷長背板救援 |
3小時 |
救生安全常識及新知 |
救生三原則 救溺五順序 救溺前六項思考 最新救生器材簡介 |
1小時 |
器材救援 |
浮器製作、救生桿(鉤)、救生圈、救生浮標(筒) 、拋繩救生、拋繩袋救生 |
2小時 |
船艇救援 |
IRB救援簡介 ORB救援簡介 |
1小時 |
徒手救援 |
入水、接近、帶人、解脫、起岸 |
1小時 |
溺水急救 |
事處理流程SOP |
1小時 |
學科測驗 |
是非選擇各25題/ 70分 |
0.5小時 |
術科測驗 |
長背板救援/ 3分 200公尺救生四式/ 6分 心肺復甦術 (雙人操作CPR+AED) |
1.5小時 |
2.安全講習
目前已知的講習辦法如下,白鼻心覺得內容和「複訓」重複了,有點無聊。白鼻想像的講習應該著重於新知識器材的引介、個案(意外發生、救援案例、特殊事件、法律判例)分析,並可讓同業間分享不同工作場域的經驗。(下表108.3.12修正)
單元名稱 |
內容 |
時數 |
最新救生員資格檢定簡介 |
1.參加資格 2.檢定科目 |
1小時 |
性別平等教育 |
1.性別平等意識 2.性騷擾因應與創傷 3.相關法律常識 |
1小時 |
救生員複訓測驗及安全講習 |
1.複訓制度簡介 2.水域事故安例分析及防 制 |
1小時 |
水域安全簡介 |
1.溪流:跨越障礙、脫離 翻滾流、繩袋救生 2.海浪:浮標救溺、脫離 進岸流、海嘯 |
1小時 |
游池安全簡介 |
1.救生人員之配置 2.安全救生器材 3.常發生事故:滑倒、割 傷、跳水撞擊、吸入、 中毒、潛泳 3.溺水事故處理SOP |
1小時 |
機房安全簡介 |
1.池水過濾循環、消毒系 統之安全 2.池水加溫系統之安全 |
36分 |
綜合座談 |
頒發結訓證書 |
24分 |
總時數 |
|
6小時 |
下:體育署3/13正式公告的檢定項目
三、過期證照復活辦法(5.17新增)
103年2月17日至107年12月31日間「取得」體育署救生員(泳池、開放水域)但已過期者,透過24小時複訓重新取得報考檢定之資格 。此項辦法於109年12月31日前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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