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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我親水權 海上活動禁令引反彈

大安濱海遊憩區吸引許多民眾前往衝浪。(記者歐素美攝)
市議員吳敏濟(左六)支持衝浪玩家籌組台中市海洋運動協會,將爭取市府開放海岸線,維護民眾親水權利。(記者歐素美攝)

市府指水質不佳及有安全疑慮

〔記者歐素美/大甲報導〕台中縣市合併後,台中市海資所及觀光旅遊局相繼公告禁止民眾在松柏、五甲等漁港及大安濱海遊憩區從事水上活動,水上運動愛好者為爭取民眾親水權益,最近發起籌組台中市海洋運動協會,爭取市府開放海岸線,市議員吳敏濟也抨擊市府為減少行政責任,禁止水上活動,作法便宜行事。

台中市海洋運動協會發起人林明德表示,台中市衝浪玩家至少四百人,但市府公告禁止水上活動,玩家只能往苗栗及新竹等地跑,舊大安濱海樂園腹地大,是很好的衝浪場地,但玩家只要下海,海巡署及觀光旅遊局人員就會驅離,甚至開出勸導單,嚴重剝奪民眾親水的權利。

玩家︰怕車禍怎不禁上路

風箏衝浪教練林家昌說,風箏衝浪將於二○一六年納入奧運,選手訓練需要場地,台中市有良好的海洋資源,但市府卻禁止民眾從事水上活動,真的莫名其妙,詢問市府說法,市府表示,因為中科排放水等導致大安海域水質不佳,加上安全疑慮等才不開放,但水質不佳,市府應從源頭管理,怎麼是禁止民眾玩水上活動?至於安全問題,道路也會發生車禍,市府為何不禁止民眾行駛道路?根本說不通。

林明德為爭取市府開放海岸線,最近邀集玩家籌組台中市海洋運動協會,爭取親水權,並不排除到市府抗議。

市議員吳敏濟聲援台中市海洋運動協會,認為市府為減少行政責任,乾脆直接禁止水上活動,是便宜行事的作法,全球都在推廣海洋運動,並逐步納入奧運項目,台中市卻反其道而行,十分可笑。

吳敏濟說,交通部訂有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」,市府應以此母法訂定一套自治條例,充分運用海洋資源並有效管理,可結合大安濱海遊憩區的媽祖園區,推廣海洋運動,吸引遊客,帶動地方觀光產業發展。

他表示,目前宜蘭縣針對海域皆劃定衝浪區及香蕉船區,許多縣市也爭相舉辦衝浪比賽或海洋音樂祭,每年可帶動數十萬觀光人潮,別的縣市可以,台中市為何不行?市府要好好檢討。【自由時報2012/10/23】

訊息來源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/new/oct/23/today-center13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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