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崙海灘封灘侯友宜:下水都不行

【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/新北市報導】

不服勸導最高可罰25000

 新北市淡水區沙崙海灘日前天發生5名國中生溺斃及慘劇,副市長侯友宜上午重申「從嚴認定」,即嚴禁民眾到沙崙海灘戲水、游泳,「下水都不行」,違反者將依法先勸離,不服勸導驅離,則立即開罰5千元至25千元,避免悲劇再發生。

 新北市轄內海岸線長,但將近十分之九均屬中央權責機關,其中,沙崙海水浴場因汙染嚴重,於民國88年宣告封閉,但許多遊客硬是破壞圍欄闖入戲水、游泳;去年發生2名台北市石牌國中畢業生溺斃事件後,新北市政府比照三峽大豹溪防溺模式,公告沙崙海灘是危險水域,禁止游泳,不服勸導可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開罰;但至今未開出罰單。今年再死4人後,沙崙海灘封閉13年已奪走22條人命。

戲水?游泳? 消防人員難界定

 新北市消防局指出違反禁止游泳規定依法可處5千元至25 千元罰款,但「戲水」和「游泳」很難界定,消防人員多只能勸導。

 「處罰不是最主要目的,」侯友宜沈痛地說,防制溺水意外的發生,絕對是市府的責任(侯副市長,那以後再有人溺水,您要怎麼負責呢?),面對沙崙海灘一再發生溺水悲劇,市府消防局、警察局將會同海巡單位加強巡查外,消防局也將即日起至9月派員駐點巡查,不得再讓民眾戲水、游泳,從嚴認定,即「下水都不行」,勸導不聽就驅離,不服勸離就開單處罰。

 侯友宜並說,三峽大豹溪水域約22公里長,市府就進駐14個巡查駐點,因此沙崙海灘駐點巡查,人力調度並不是問題。目前除了廢棄多年的遊客中心因涉及都市計畫,報廢拆除需依法定程序外,其餘報廢的辦公室和盥洗室等設施將儘速拆除,並修復、補強所有圍欄,做成第一道防線,市府還要在近水沙灘設柵欄,做為第二道防線,讓民眾只能觀賞海景;民眾闖入第二道防線即勸導或驅離,執意跨越第二道管制下水,就裁處5千元到25千元罰款。

2012/07/16聯合晚報】

訊息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2/7228013.shtml#ixzz20ppBRfX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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