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租保麗龍船害遊客溺斃 業者坦承疏失獲緩刑

4位男女搭乘保麗龍船夜釣,返航遇大浪船翻,1人命喪海底。資料畫面  

4位男女搭乘保麗龍船夜釣,返航遇大浪船翻,1人命喪海底。資料畫面

(突發中心蔡進男/基隆報導)

基隆市4位民眾去年租用保麗龍船出海夜釣,返航時,碰到大浪突襲翻覆,造成許姓男子落海溺斃,簡姓業者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,法官認為簡男坦承犯罪,並取得被害人家屬原諒,判處有期徒刑4月,得易科罰金12萬元,但給予緩刑2年,暫不執行。

據基隆海巡隊調查,陳男(39歲)、盧男(36歲)、許男(29歲)及林女(29歲)去年82日,花2500元租了一艘保麗龍船,10時許從基隆望海巷沙灘出發釣魚,約凌晨2點多返航時,因船隻動力不足,在海上漂了1個多小時,清晨4時許,遭大浪突襲船隻翻覆,4人全落海,陳男爬上船後,趕緊將盧男、林女拉起,惟許男已被大浪捲走。

岸巡2總隊發現3人在離岸100多公尺海上漂流,立即通報基隆消防局,消防人員駕駛橡皮艇靠近丟出救生圈,先將盧男拉到橡皮艇上,載至岸邊再回頭救另兩人,長浪一波波襲來,陳男和林女一度被浪打下海,保麗龍船漂到距離岸邊20公尺處時,搜救人員下海將陳男和林女拉上岸,但許姓男子失蹤,隔天在附近海域被找到時,已不幸溺斃了。

基隆海巡隊檢查業者提供的救生衣數量不足、夜間照明設備不足及沒有提供信號彈,且活動前沒有進行安全教育等,簡姓業者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。

法官考量簡男坦承疏失,並已盡力與被害人家屬和談,惟因金額及分期付款方式尚未達成共識,許男家人也當庭表明願意給他一次自新機會,簡男沒有前科,判處有期徒刑4月,得易科罰金12萬元,緩刑2年,暫不執行。2018/11/16 蘋果日報】

訊息來源: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81116/1467696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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