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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泳池必請救生員 「出事管委會負責」

泳池美觀又為社區帶來休閒氣氛,但也帶來一定的維護開銷。陳恒芳攝

(洪子恩/台中報導)

 夏天即將到來,居住在規劃泳池的社區,在家就能暢泳消暑,好不暢快,然而配備泳池的住宅,也讓打算購屋的民眾感到疑慮,這設施的維護究竟會不會「非常花錢」?專家指出,其實社區的規模只要達到一定程度,就無須過度擔心管理費的問題。

 鴻海物業總經理李慶雷表示,一般而言,普通的泳池佔每月管理費支出的2~3%,豪宅溫水泳池佔5~7%,維護費其實並無想像中的高,龍寶建設行銷部協理黃泰達則認為,社區基地1500坪左右,總戶數70戶以上,泳池的負擔基本上就不會太大。

 游泳池最大的開銷來自「救生員」,救生員時薪130~160元,幾乎是泳池開銷的一大半,既然救生員很花錢,一定要請嗎?李慶雷指出,行政院體委會規定,只要有25米以上水道,或水池面積超過50平方米,不論任何名義,都必須配置合格救生員,若無救生員而發生狀況,管委會得負全部責任,不可便宜行事。

 既然救生員是必備,那麼該如何降低泳池營運費?李慶雷建議,游泳池的設備費無法減免,通常是從人員開支費用來下手,即減少開放時間,如平日開放4~8小時,假日開放6~8小時,每周休館1天,部分社區僅在暑假開放,將開支減到最低。。【2018/4/16 蘋果日報】

救生員可以應付突發狀況,有游泳池就不可少。陳恒芳攝


部分舊社區的泳池,會因沒在用的住戶反對而停用,因此對於不游泳,也不願意增加多餘支出的民眾,對這類產品應多加考慮。陳恒芳攝

訊息來源: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80416/1331364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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