泳客在基隆市立游泳池溺斃 體育場場長及救生員不起訴
記者吳淑君╱即時報導
今年2月, 池姓男子一早到基隆市立游泳池游泳,卻不幸溺水,當時2名救生員在場,未及時發現把池姓男子救回來,家屬怒告基隆市政府體育場場長和2名救生員業務過失致死,基隆地檢署不起訴處分。
體育場場長郭台英說,他有督導游泳池及救生員,市立游泳池雖然應該要有3位救生員在場,其中一人1月31日離職,事發時有2人在場。
柯姓救生員說,當時溺水男子在林姓救生員對面,看到林拿救生圈,他也跑去幫忙。林姓救生員說,池姓男子當天是漂浮方式,四肢及腹部朝下,口鼻露出水面,他在水深160公分處,距池5公尺,發現池沒繼續往前漂浮,在水深150公分處似乎沒動靜,覺得不對勁,馬上丟泳園下去。
池對呼叫及救生圈均無反應,他就跳下水把池拉上岸,施以急救和心臟電擊,再由救護車送往醫院仍不治。
檢察官調查發現,池今年元月曾因腳水腫前往基隆長庚醫院就診,醫生診斷出有高血壓,心房顫動,慢性氣管炎,且池近幾次心臟內科門診就醫時曾提及身體比以前衰退,容易呼吸困難,但拒絕各種心臟檢查,醫生無從判斷他是否適合游泳。
市府在游泳池門口售票亭和男女更衣室,都有泳客注意事項,謝絕有心臟病者入場,死者生前就醫,理應知悉身體有疾病。
縱然案發時救生員不足法定的3人,池姓男子游泳的地點已有救生員在旁注意,池的溺水死亡原因和郭場長有無派足3名救生員無相當因果關係,溺水時救生員馬上急救並送醫,他們已盡注意之義務,所以都不起訴。【2017/12/7 聯合報】
今年2月,池姓男子到基隆市立游泳池游泳,不幸溺水,家屬怒告場長和救生員業務過失致死。記者吳淑君/攝影
今年2月,池姓男子到基隆市立游泳池游泳,不幸溺水,家屬怒告場長和救生員業務過失致死。記者吳淑君/攝影
基隆市立游泳池門口售票亭,有泳客注意事項,謝絕有心臟病者入場。記者吳淑君/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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