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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豹溪開會跳水半身攤 男控職災索賠敗訴
記者/吳堂靖 報導
任職保全公司的趙男,2013年前往三峽區大豹溪風景區參加會議,一時興起於戲水區跳水,導致下半身癱瘓。(吳堂靖攝)
任職保全公司的趙男,2013年前往大豹溪風景區,參加公司會議,會後趙男一時興起,爬上巨石跳水,不料下半身因此癱瘓,他認為傷害屬於會議延伸的職災,求償268萬餘元。新北地院審酌,公司未強制人員參加戲水、烤肉,且該處禁止跳水,判處趙男敗訴。
趙男供稱,2013年9月接獲公司指示,前往大豹溪風景區開會,認為公司選址不當,又無提供安全防護措施、人員,才會讓他從高處落水,導致下半身癱瘓、大小便無法自理,需專人照護起居,憤而向公司索賠268萬。
法官認為,當時會議僅進行10分鐘,未參加也不用請假,且會議結束後,並無強制參加烤肉活動,趙男不顧該處僅為戲水區,逕行跳水而受傷,不屬於職災範圍,判處趙男敗訴。 【2017/8/8 中國時報】
訊息來源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70808006400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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