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頻傳溺斃民眾戲水不怕罰 還嗆消防員
【聯合報╱賈寶楠

暑假還沒到,桃園縣已發生3起重大戲水死亡案,更不乏池塘落水溺斃,水域管理不善,導致民眾掉以輕心,不但不怕挨罰,還對宣導人員嗆聲,難怪憾事頻傳。

5262名國中生溺斃石門水庫後池,614竹圍漁港海域也溺死1人,另名失蹤的黃姓男子遺體昨天中午打撈上岸,昨天下午觀音海水浴場又有單親爸爸和3名子女淪為波臣,8條寶貴人命能不能讓各界記取教訓?

桃園縣觀光行銷局2009年就公告全縣海域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,限制進入從事游泳、衝浪、潛水、拖曳傘等水域遊憩活動,違者處罰5千元至25千元,但至今從未開單。

觀光行銷局長李紹偉說,全縣都是開放海域,不能禁止民眾前往,守規矩的團體須申請才能從事活動,民眾危險戲水,只能靠消防局勸導,「要怎麼罰?」

桃園縣39公里海岸線,熱門的竹圍、永安漁港海域,暑假周末經常超過500人同時戲水,封閉15年的觀音海水浴場也不設防,就算消防局結合岸巡、義消、警方、救難團體聯合宣導防溺,也無法全面顧及。

消防局長謝景旭道盡防溺工作的無奈,有時民眾明明看見旁邊有家屬替往生者招魂,卻堅持危險戲水,甚至等隊員轉身離開又下水,還要嗆聲「怎樣?來抓我啊?」隊員沒有開單權責,「好心被雷親」。

民眾也會質疑,炎夏戲水無可厚非,每一段海邊都禁止戲水,哪有樂趣?

事實上,消防隊員發現民眾戲水高度超過膝蓋,會上前勸離,但不禁止在沙灘遊憩、泡腳、潑水等,可惜民眾越玩越開心、越游越遠,大浪一來或不慎失足,就遭滅頂。

「只是玩個水,沒關係」是民眾普遍心態,甚至覺得防溺人員很煞風景,「不怕罰、沒得罰」更讓人肆無忌憚,無視安全和處罰,再多宣導也無法遏阻不幸。

縣府原定78月才每天開設防溺聯合宣導站,但近年多元入學管道暢通,不少學生早在56月就提前放假,難免結伴戲水,針對危險水域提早常態設站、加強車巡密度,仍有必要。【聯合報2012/6/18

訊息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DOMESTIC/DOM3/7166234.shtml#ixzz1y6GLfSgW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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