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鳥叫菜鳥帶女學員潛水害溺斃 3教練均被判刑

新手教練疏於注意,祝女脫隊沒發現而導致溺斃。(示意圖/來源中天快點,翻攝自中時電子報)

張穎齊報導

 祝姓女子(34歲)20167底在新北市貢寮區參加潛水課程的最後一堂課,本來應該讓擁有10年潛水經驗的廖姓男教練負責帶隊,但廖男卻將學員交交給另外2為潛水經驗不到5天的廖姓男教練與楊姓女教練帶下海,導致祝女突然脫隊消失,最後被發現已經溺斃,3名教練日前被基隆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810個月有期徒刑。

 檢警調查,廖姓老鳥教練是台北某潛水訓練中心負責人,案發當天上午因為身體不適為由,站在岸上,督導另外2名菜鳥較驗帶著祝女等3名學員至鼻頭海域進行最後一堂潛水課,並由廖姓菜鳥教練帶隊,楊女殿後,怎料還是造成祝女脫隊,等到楊女發覺祝女不見時,為時已晚。

 案發當時,廖姓菜鳥教練與楊女帶著祝女等3人潛水,讓他們觀察海中生物,但因為沒有保持夠近的距離,也沒有即時發現祝女脫隊,等到楊女發現後,趕緊通知其他教練協尋,並由1名徐姓教練發現祝女已躺在123公尺深海底,距脫隊點已長達43公尺遠,被拉上岸後已無生命心跳,送醫不治,2名廖男及1名楊女被起訴。

 廖姓老鳥教練出庭後表示,當時因為身體不舒服,才會在岸邊督導2名教練協助帶隊,聽到祝女失蹤後,就趕緊調度人員協尋,他自己也有下海尋找,否認自己有觸犯過失致死。

 廖姓菜鳥教練則說,他當時在協助林姓學員調整浮力,而沒有回頭查看,等待有「海鰻」出沒發出聲音,他指示學員們過來觀察時,楊女才告訴他祝女不見了,便開始找人。而楊女則稱,那時候因為學員們有點並排,後來才發現祝女沒有跟上,當下立刻告訴廖男並一起去尋找。

 基隆地院審理後,認為廖男等3名教練都擁有合格執照的潛水教練,知道潛水的危險性,但3人卻疏於督導及監控責任,以致祝女不幸溺斃,判處廖姓老鳥教練10月、廖姓菜鳥教練8月、楊女10月有期徒刑,仍可上訴。【2018/3/5 中國時報】

訊息來源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80305002725-260402

老鳥不下水…潛水溺死 海上岸上教練都有罪

記者吳淑君/基隆市報導

祝姓女子前年七月(2016.7.31)跟著領得潛水教練執照六天的教練潛水,半途不明原因脫隊,被尋獲時已溺水死亡;基隆地方法院認定岸上、水中三名教練都有過失,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分判八月、十月徒刑。

判決指出,三名教練中,廖姓男子(大廖)有開放水域水肺教練執照,且有十多年潛水專業經驗,另名廖姓男子(小廖)和楊姓女子則是六天前才領得潛水教練執照;大廖明知另兩人對潛水教學及帶領新學員從事潛水活動並不熟悉,卻以身體不適為由只在岸邊督導,派兩名菜鳥教練帶領學員潛水。

當天上午十一時許,小廖負責在最前面引領,楊女墊後押隊,帶領祝女等三人第二次下海潛水。在觀察海中生物時,兩人未保持夠近距離避免學員脫隊,亦未及時發現祝女不明原因脫隊、導致溺水。

法官認為,資深廖姓教練是潛水訓練中心負責人,有保證人之責,如果在岸邊盡責督導,即時阻止脫隊,不致發生意外;另兩人在水中如與被害人始終保持夠近距離,也可及時發現異狀提供協助,阻止憾事發生。【2018/3/6 聯合報】

訊息來源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3014177?from=udn_ch2cate6639sub7321_pulldownmenu

二審判決: https://tree528.pixnet.net/blog/post/69052872 (202006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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