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母CPR急救不當害女童死亡 判賠家屬780萬元
記者王長鼎╱即時報導

新北市曾姓保母4年前受託照顧2歲徐姓女童,因女童嘴唇發白癱軟,以心肺復甦術CPR急救,疑用力過當,導致女童肋骨骨折、肝臟裂傷,引發出血性休克,送醫不治,新北地院今天判處曾女須賠償家屬共780萬餘元。圖/報系資料照
新北市曾姓保母4年前受託照顧2歲徐姓女童,因女童嘴唇發白癱軟,以心肺復甦術CPR急救,疑用力過當,導致女童肋骨骨折、肝臟裂傷,引發出血性休克,送醫不治。曾女事後願以100萬元和解被家屬拒絕,高等法院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曾女1年2個月有期徒刑定讞,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今天判處曾女須賠償家屬共780萬餘元;仍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51歲曾女領有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執照,從102年3月9日起,以月薪2萬2000元受僱照顧2歲徐姓女童,同年6月曾女未及早發現女童身體癱軟、嘴唇發白的現象,不顧女童還在揮動手腳掙扎,一時心急以心肺復甦術按壓急救,經轉送醫院,但因壓迫性肝臟裂傷,出血性休克仍宣告不治。
因醫師證稱,對仍有呼吸、心跳及意識清楚的傷病患不宜施以CPR,高院認定曾女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,日前判處1年2個月徒刑確定。
徐姓女童雙親另提民事求償,新北地院今天判處曾女須賠償徐父支出殯葬費、扶養費以及精神慰撫金共362萬餘元,另須賠償徐母418萬餘元。【2017/2/24 聯合報】
訊息來源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2306281?from=udn_ch2cate6639sub7321_pulldownmenu
白鼻心不知該為這個判例歎息還是喝采,保母為她的不專業負了刑責是應該的,也值得所有從事相關行業的人警愓,但鉅額的賠償,老實說殺一個人都不見得有賠那麼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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