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訓意外/協勤志工保障低苗縣長指示協助

【聯合報記者范榮達/苗栗報導】

苗栗縣消防局委託水上救生救難協會辦理海上救生訓練,造成賴姓教練、黃姓消防隊員意外死亡,黃因公殉職撫卹金約九百萬元,賴卻僅有協勤志工的保險170萬元,縣長劉政鴻昨天在縣議會答詢時覺得不可思議,指示研擬協助。

水上救生救難協會理事長黃天仁無奈表示,「如果可以保險,協會早就保險了!」協會成立23年,因工作危險性高,幾乎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,不幸身亡的賴教練還是因為熱心投入救生工作,才納入消防局協勤志工保險,過去最高保額有500萬元,但因前幾年發生2名義消分別協勤救火、捕蜂死亡理賠,同樣的保費,今年最高理賠只有170萬元。

協會前理事長張年明說,他任內曾接洽過保險公司,但都沒有承保的意願,他認為水上救生救難,還受委託訓練消防隊員,賴教練也算是因公殉職,消防局應協助提高理賠撫卹。

一名資深的救生員頗有感慨,他們出任務時,經常是路途中間可以保意外險,一下水訓練或救人,就沒有保險公司要承保,只能自求多福不要出事。

縣議會昨天總質詢,消防局11日在竹南鎮龍鳳漁港救生訓練時發生意外,造成2死案,縣議員陳永賢質詢指出,他住在頭份鎮市區,當天風勢就像颳颱風,天氣及海象惡劣,出海8艘就翻覆4艘,人命關天,訓練固然重要,生命更可貴,如何判斷要下水出海訓練?且參訓大多數是消防隊員,消防局難道不能參與決定嗎?

消防局長黃鎮富答詢指出,事發當天是委外訓練的總教練研判可以下水,尊重專業,但他認為「有點瑕疵」,刑責部分由檢方釐清中,消防局也會追查相關的行政責任,將來訓練也會特別注意。

劉政鴻說,這件意外他「非常惋惜」、「非常痛心」,殉職的黃姓消防員將從優撫卹,至於賴姓教練部分,協會本身沒有保險,他覺得不可思議,已商請秘書長葉志航研究協助。2014/10/14聯合報】

訊息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2/8997496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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