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最重大的溺水意外就是5月20日發生在屏東縣霧台鄉飛龍瀑布的溪降意外,一行十人有五人受困獲救,四人死亡,一人失蹤迄未尋獲。
該團成員不乏戶外運動好手,經驗豐富,他們清晨出發,切入溪谷後便循溪而下,預計一共要經過七座瀑布才出峽谷。據新聞報導,大約中午時隊員發現開始下雨,雨勢並不大,這時他們大約在第四座瀑布。一行人分做兩組(推測是架設兩條路線),第一組人馬先降至瀑布下方時,曾以無線電緊急通知,表示水變得很深,示意上方人員暫停行動,不久大水暴漲,下方五員除一名女性團被繩索勾住,垂掛在岩壁上外,其餘四人都被沖走。而上方五人則緊急對外救援,他們在山壁上打鉚釘,用繩索把自己固定在岩壁上,捱過了一夜。第二天天氣轉好,五人獲救,由直昇機吊掛後送,沒有明顯受傷。
另外五人,吊掛在岩壁上的女子,據說頭下腳上在水裡泡了一夜,另一名男子則在下游深潭中,兩人被發現時均已死亡,兩人死因據法醫判斷都是生前落水(溺斃)。25日又尋獲一男一女兩具遺體,還有一人尚未尋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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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溺水悲劇中學習:日本國民的「游泳必修」文/ 陳威臣白‧白鼻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15)
氧療法「逆轉」腦部損傷,幫助溺水女童康復
舒超 07/08/2017 明日醫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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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起溺水患者,到底該叫叫CAB?還是叫叫ABC?白‧白鼻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4,221)
白鼻心不久前表達了對救溺五字訣「叫叫伸拋划」中最後一項,即「划」這個步驟的疑慮。今再多寫幾點,把觀念整理清楚些。白‧白鼻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31)
針對溺水事件,2011年起,教育部制定的官方宣導救援版本為「叫-叫-伸-拋-划」,第一個叫是大聲呼救,尋求周邊支援,第二個叫是報案叫救護車,請求專業救援,第三至五則視現場作為,分別為:
三、伸:利用長條狀物品如竹竿,延伸至溺水者前方,讓溺水者自抓住,以協助回岸,或將其勾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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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為國防部針對此文的回應。
水下作業隊裝備爛遭網批國防部回擊
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╱即時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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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男人!水下作業大隊義務役銷假救災
作者:
jiankein (世代傳承的意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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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思議的「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」
前身為體委會的教育部體育署,發現部分游泳池未雇用合格救生員擔任救生工作,乃於民國99年頒行了「救生員授證辦法」,對救生員的訓練予以規範,同時對授證單位進行整頓,希望能保障合格救生員權益、杜絕浮濫發照。實施四年後,近日又修訂為「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」。這條行政命令內容粗陋,制訂及修正過程草率,不理會專家意見提出了許多不切實際的要求,強迫各單位接受。以檢定內容而言,爭議較大者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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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筆記/學校沒有教我的事
【聯合報╱邱德祥】
我很幸運,國小在村子裡附近小溪玩水,那裡的水只有小腿深,只能順著水流沖,但是不太會有意外發生,我在小溪學會漂浮游泳,那時學校沒有教我怎麼游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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